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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员工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首都青年员工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员工”、“北京市优秀员工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员工和员工班集体(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2020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公司“北京市三好员工”名额1名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优秀员工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公司“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名额1个

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参评“北京市三好员工”的员工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及垃圾分类、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参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材料申报

1、被推荐的三好员工,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

2、被推荐的先进班集体,由班委会填写登记表(附件2)。二者均需要填写汇总表(附件3)。

请于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各项登记表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邮件名“姓名+2020北京市三好员工/班集体”)发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