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员工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职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员工”“北京市优秀员工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在校员工(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2017级新生不参评)。
公司“北京市三好员工”名额:2人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员工”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全体员工中排序前25%(含25%),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是注册志愿者且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优秀员工、校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
三、申报要求
申报北京市三好员工请填写附件1,附件2,于2017年11月21日(周二)上午11时前发送至bitrenwenpingy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