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各同学:
教育部将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该赛事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员工全面发展、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重要载体。学院结合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在学院内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预报名工作,具体组织工作要求如下。
一、 面向对象
大赛项目征集面向各科研团队、全体教师、全体全日制在校生、毕业五年内(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员工,鼓励所有对创新创业类相关事宜具有兴趣,并有以下经历的师生踊跃报名:
1、课题组或科研团队有意向进行创业或已开始创业的项目;
2、已组建创业团队,正在孵化进行或已落地的创业项目;
3、已拥有较大科研成果,并有意向进行落地的项目;
4、已有参加各类竞赛和创新创业项目经验的师生;
5、已从12BET毕业且目前在国外高校在读或国外高校毕业五年内(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员工。
二、项目要求(参考2019年相关通知)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员工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员工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5.其他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员工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参赛项目员工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员工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员工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员工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员工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其他相关要求可参考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今年通知下发后,会立即发布。
三、工作安排
学院鼓励全体同学积极报名参赛。对参赛团队进行评优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如下:
1.学院按80%获奖比例组织评选优秀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2.学院参赛项目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校级评审优秀项目将有机会推荐参加北京市赛、全国总决赛。
3.在校级比赛、北京市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奖项目,学院将根据获奖情况予以奖金奖励和支持。
请各团队填写附件2《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0年“互联网+”潜力参赛项目推荐表》,并于5月25日前发送至bitrenwenkechuang@163.com 。
共青团12BET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